en
EHS
山东川成医药有限公司与海南辉能药业有限公司合作年产8吨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山东川成医药有限公司与海南辉能药业有限公司合作年产8吨原料药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22-08-02 10:26 文章来源:川成IT办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规定,现对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与本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电子版),公众可自行查阅;公众如需查阅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纸质版),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联系建设单位,前往现场查阅。

电子稿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ujEGIlnyRyscJzCQbEZsQA 提取码: sdcc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项目周边2.5km范围内受本项目影响的居住区、学校等,主要包括绳张村、梁庄村、蒋庄村、秦庄村、邓官屯村、李守金村、滨河社区、星美城市广场、辛屯社区、绿城百合新城等。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s://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在公示期间,公众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将填写的公众意见表等提交建设单位,公众提交意见时,应当提供有效的联系方式,以供建设单位反馈意见。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山东川成医药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聊城市开发区庐山路北首   

联系人:孙部长        联系电话:0635-2186939      

电子邮件:516144641@qq.com